李宗瑞案大事记:迷奸案被判李宗瑞入狱18年6月 赔偿受害人293万
真人秀9月3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女、另偷拍4女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认定他偷拍、性侵属实,法官就他迷奸30女触犯强制性交罪部分,判他应合并执行18年6月,偷拍34女部份,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罚金92万元台币(腾讯娱乐注:约合18.9万人民币,易科罚金是用缴纳金钱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的制度,是从剥夺自由的刑罚变换为缴钱的处分方式。),另12名被害人求偿7500万元台币(约合1542万元人民币)部分,判李宗瑞应赔偿1425万元台币(约合293万元人民币)。李宗瑞委任律师邹稚鸿表示,李宗瑞对妨害性自主罪被判处18年6个月有期徒刑、民事判偿被害人共新台币1425万元的判决,感到相当不服,将会提出上诉。
富少李宗瑞涉迷奸案,去年遭起诉下药性侵、偷拍30人,另有4人与李自愿性交,但也遭偷拍,至少涉犯16件性侵及偷拍,又因李犯后态度恶劣,检察官加重求刑到266.5年,合并执行30年;该案今上午11时宣判。
另有12名被害人共求偿7500余万元台币(约合1542万人民币),宣判前,李宗瑞向法官要求让他以300万元台币(约合61万人民币)交保,台北地院担心李宗瑞再逃亡,上周裁定驳回。
李宗瑞案大事记: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邀约32人包括前女友、女模及艺人,先后到夜店饮酒作乐,乘机对28人下药迷奸,或趁对方烂醉后抬回家性侵,并将性侵过程摄录。
2012年8月23日,遭通缉、逃亡23天后,李宗瑞投案自首 坦承逃亡期间有女性友人协助。
2012年8月31日,台北检方首度提审淫魔富少李宗瑞或有3名共犯。
2012年11月1日,李宗瑞一审被判刑14年,但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李宗瑞的继母也在受害人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