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客与小姐】
话又说回来了,我以前的书里,不由自主把男客和小姐想象成敌对的。可是见得多了就发现了,其实要复杂得多、丰富得多。在四川亲眼看见亲耳听到一个复员兵来接一个小姐一起回家结婚。旁边的小姐哭得一塌糊涂,她倒没事儿,人家恋爱小一年啦。
可是后来我又想了:那这还叫嫖娼吗?她还是小姐吗?所以啊,后来我就写小文章了:谁是小姐?只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而已,上街买东西她就是顾客,回家她就是老婆女儿,孩子面前她就是妈。小姐只是一个角色,人扮演的一个角色,各种角色多了,怎么能都当成身份呢?怎么就成了标签给人家戴上呢?现在更是这样,有多少小姐其实是兼职的啊,业余的、临时的、一次性的、外出偶然做的,甚至旅游中捎带做的,都一辈子是小姐啊?扯什么扯。
所以我反对“失足妇女”的说法,是比以前好了一点儿,可是一时一刻,做许多事情里的一种,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啦?那你随地吐痰也不道德,我叫你失足男人你同意吗?我一辈子都叫你失足男人,你不跟我玩命?
找小姐也是一种人际关系,就是加上钱了呗。男人找小姐,其实和他处理其他男女关系差不多,有打架的,也有恋爱的,还有单相思的。就是因为咱们老骂,学术上叫做“污名化”,就把男的女的都想象成坏蛋了。其实至少我们在四川,很多小姐是嫖客给救出来的。胆大的给派出所打个电话,说有被拐卖的,警察就来了,往那一站,什么也不说,老板就回来骂:谁不想做啦,快走!胆小的就打电话给小姐家里,说你们女儿病了,在哪哪哪。老板一接电话也就放人。老板的原话是:我是做生意,又不是杀人犯,不想惹麻烦。
在东莞更绝,那里流行扶贫理论,说嫖娼就是扶贫。你有钱捐给政府还不如直接给小姐,她寄回家盖房子去了,建设新农村。香港男人都相信这个,被抓了之后跟警察辩论就这么说。
鸡头更会说:你挣钱总比她容易吧?还讨价还价?男客不干了:按质论价啊!结果变成经济学研讨了,都是善良人啊。
香港有些嫖客组织起来,提倡“好客之道”,好客人不欺负小姐。他们现在附属于小姐的草根组织,两边很和谐,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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