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圈里一时间遍地是黄金,开启了一个高成本运作的综艺新时代。
民营制作公司加速崛起
3月,东方卫视成立东方卫视中心,深化制播分离;4月,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制片人王刚携团队辞职;5月,东南卫视实行“独立制片人制”,在频道和栏目之间建立起明确的契约关系。
市场化的浪潮终于冲向电视制作圈。
一大批以节目制作为主要业务的综艺节目制作公司应运而生,光线传媒、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熙传媒、唯众传媒等积极活跃在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制作的广阔天地里。
根据以上各制作公司的上市年报、招股说明及收购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在灿星营收数据仅统计《中国好声音》部分,光线传媒仅统计其综艺节目营收的前提下,灿星以11亿元利润高居2013年中国主流民营综艺节目制作公司盈利能力排行榜榜首,其利润率高达85%。紧随其后的光线传媒利润为1.57亿元,利润率为40%。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综艺节目制作公司的营收虽然呈高速增长之势,但行业总体盈利能力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蓝色火焰广告有限公司虽然营收达到8.98亿元,但利润率仅为12%。
振奋人心的是,梦想强音公司仅依靠运作《中国好声音》栏目的内容营销,即实现3.35亿元人民币的营收,利润达到0.66亿元。无疑,《中国好声音》的成功成为制播分离制度在中国落地的重要里程碑。
“好声音”的盈利模式,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受较高利润前景的诱惑,仍然成为我国制播分离盈利的主要模式之一。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将依据节目收视率的高低来决断利润的最终分成方式,而在此过程中,前者负责节目的投资运作,后者负责招商运营。
或者制作公司直接将节目出售给播出机构,也可以用栏目换取广告时间,通过贴片广告实现收入。
伴随着机制改革的深入,有话语权、内容优质的节目将率先启动新的盈利模式。2004年10月,原《鲁豫有约》制作团队全部进入神州电视出资设立的能量传媒,负责栏目的创意、策划和制作,凤凰卫视以每集不低于12.5万元的基准价转让节目的播映权,考核奖惩后,实际转让费最低不低于9.5万元每集,最高不超过15.5万元每集向能量传媒购买该栏目的境外播映权。施行至今,证明综艺节目制作向精细化发展,有利于优化收入结构。
来源:真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