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的名义进行强制性的控制?
既然名为“Anti-Parents父母皆祸害”,那么他们在反对父母什么?在帖子《心理学上定义的非爱行为》中,有这样的表述: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说现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什么意思呢?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非爱性掠夺。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夫妻和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看看,我就为了爱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怎么怎么样,所以你必须要对我如何如何。不少母亲也经常会对孩子说:你看看,自从生了你以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变老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是为了你,你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呢?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为非爱行为,因为,它是以一种爱的名义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
帖子还说:我曾经看到有一本写如何为人父母的书,作者是一个英国的心理学女博士。她在书的开头说了一段非常好的话。她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你就越成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距离和独立是一种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也应该保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被贴上“幼稚”、“叛逆期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的成年人”标签的群体,大多数是温和而坚强的。组员们在一起互相安慰时,最多的还是说“独立起来,离开他们,走得越远越好”。豆瓣网上有人在评论他们时表示,他们有的想反抗,有的想放弃,更多的是迷茫,他们措辞激烈,但并不见得是暴力,他们都是受过伤的孩子,比别人更加柔软,故作决绝凶狠的言辞只是一件蛋壳做的盔甲,尽管看起来很坚硬。
肤浅、幼稚、没有意义的集体宣泄?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分析,这些小组成员的父母多为普通教师、医生、小公务员或国有企业的基层管理者,“这些人既不能像那些大富大贵、有权有钱者那样,掌握着充分的资源,可以让子女超越现行体制的种种限制,甚至一步到位把他们送出国;又不像那些可怜的农民和下岗工人那样,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给子女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人脉关系。而这些处在中间层的父母看到了社会竞争的残酷,也熟悉种种潜规则。他们不可能让自己子女像扑火的飞蛾那样去反抗种种欠公平的制度,只能让子女去适应。”从而得出“父母往往为了儿女的未来,不得不让子女削足适履式地去适应社会种种并不公平和人道的明规则和潜规则,这就容易违背儿女的天性,由爱带来恨”的结论。
在“父母皆祸害”的一些成员看来,这只能算是一部分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深层的文化束缚和制度欠缺。他们重新议论起儒家学说和封建道德之间的关系。然而观点却并不统一。其中不乏认为“孔老二的那一套东西实在是为强权、虚伪、禁锢量身定做的一套性感内衣”之人,但更多的声音则中规中矩地依照辩证唯物主义分析法认为,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同时,对于制度欠缺方面,有组员认为中国欠缺完整明晰的相关立法和制度约束,对于发生在家庭中的暴力、性骚扰缺乏严明的界定和法律保障。对于这一点,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妇女研究专家巫昌帧教授。她指出,从法律角度说,打人至轻微伤时庭外调解即可,属于民事范畴,打至轻伤才构成犯罪。而目前只有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性骚扰仍属民事调解范畴,一般通过赔偿或道歉等手段解决。因此,发生在家庭中的不构成“轻伤”的家庭暴力和性骚扰本身并不太可能通过法律解决。
还有一些法律和心理学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现象只是一种肤浅的、幼稚的集体宣泄,没有任何意义。有些家长甚至表示,看到这个题目就觉得“标题党”,根本懒得看内容。
来源:内容标题:“父母皆祸害”引发万人大讨论:请别滥用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