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出现了疑似电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女嘉宾闫凤姣的“不雅照片”,引起轩然大波。对此,当事人闫凤姣即时发表声明,坦承“不雅照片”中的人物确实是自己,照片拍摄于2009年5月。
闫凤姣还表示,当时自己受到了不法分子的胁迫,目前已经正式向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提出立案侦查,声明全文如下:
2009年5月,一个自称是服装代理商的台湾人通过某车展单位联系到当时想当模特的我,并约我在室外拍了一次生活照。隔了一周左右,此人再次联系我,这次开车将我带到一家饭店,走进房间后,该台湾人及其两个女助手和四个摄影师以暴力相威胁,强迫我拍了一组不雅照,之后台湾人威胁我不得报案,否则会将该组照片公布。由于害怕受到进一步的伤害,迫于无奈,我当时没有报案,后该台湾人又多次电话短信威胁我再次拍照,都被我拒绝了。现在有人又将我的照片发到网上,显然是为了实现进一步的犯罪目的,对此我深感震惊和愤怒,目前我已经向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报案,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将相关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采取其他法律途径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非诚勿扰》上的闫凤娇给人清纯、可爱的印象,谁也不会把她与艳照联系起来,可事实总是很残酷,如此一个清纯女孩,却在浴室拍了大量三点艳照,让人大跌眼镜。据悉,浴室中的闫凤娇身着黑色蕾丝内衣,自然地摆着各种诱惑动作。而这些“欲照”跟艳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此次照片流出,对于年仅21岁、刚刚出道的娱乐新人闫凤娇来说,无异于一次重创。
江苏卫视也迅即发布声明表示:我台获悉此事之后,深感震惊,并且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1、应闫凤姣的请求,立刻派人陪同闫凤姣到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刻对此事立案侦查。2、及时向南京警方通报此事。南京警方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技术手段将本案造成了社会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3、鉴于闫凤姣是《非诚勿扰》嘉宾,而该事件对闫凤姣必然会造成严重伤害,我台在第一时间派相关人员对闫凤姣进行慰问和安抚,以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
然而仔细分析整个事件,尤其从闫凤娇本人的书面声明中不难发现,此事存在三大谜团待解——
1、遭人强制拍摄不雅照发生在公共酒店内,为何不及时反抗并报警?
对于任何一个年轻女孩来说,决不会轻易让人拍下裸露的照片,何况是涉世未深又小有名气的女艺人,何况对方非亲非友,且采取的是威胁强迫的手段。这不啻对人格的肆意践踏与污辱,女方理当保持高度警觉,当发生情况时坚决抗争。但看闫凤娇第二次与台湾人合作拍摄照片就遇到不合理要求,而当时发生的地点在公共酒店内,对方又有六七名男女在场,她完全可以通过坚决拒绝甚至大喊大叫的方式逃脱险境,然而事实上她像乖巧的绵羊一般,任人得逞。
通常情况下,人干坏事,往往会选择僻静的场所,以掩人耳目。之所以这里要提到公共酒店以及对方多人在场,实为说明那些人要么有恃无恐到了极点,要么看透了闫凤娇不会反抗的弱点。而无论如何,最后结果是闫凤娇放弃了通过反抗或报警进行自救的机会,束手就范,不能不叫人遗憾惋惜。
2、一年来又多次受到不法分子电话短信威胁,为何仍然一直隐忍?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不雅照被拍下以后,闫凤娇也没有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追诉,而是选择了沉默。非但如此,后来该台湾人又多次电话短信威胁再次拍照,闫凤娇采取的对策竟然只是“都被我拒绝了”,没有下文。终于在一年以后,此前拍下的不雅照惊现网络,闫凤娇这才慌了手脚,选择报官。
如果说事件初始时惧怕暴力胁迫,没有抗争的胆略。那么在与对方遥遥相隔、自己完全处于安全的境地下,再次受到威胁纠缠也不能采取自保的举措吗?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恻隐之心,令受害的闫凤娇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一再隐忍下去,尤其对方要挟的短信内容均可作为呈堂证供,她在顾虑什么?
3、是否因某种利益交换受制于人?
“2009年5月,一个自称是服装代理商的台湾人通过某车展单位联系到当时想当模特的我,并约我在室外拍了一次生活照。”闫凤娇这样交待事件的缘起。但是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双方初始合作是友情客串、无偿拍摄,还是重金许诺、等价交换?更主要的是,拍摄范围到什么尺度,照片用于什么目的和载体,在什么范围传播等等,难道不都是需要事先明确的吗?而这些因素与后来发生的强拍不雅照究竟有没有关联,则决定着整个事件的性质。
当事人闫凤娇在声明中只是简单叙述了事件过程,对以上三个关键疑点并未作出合理和必要的解释。这就很难让人看清事件的全貌,因而一切需要等到真相大白之后方可下结论。但愿她真的只是无辜的受害者,不法之徒则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真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