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五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话题关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讨论话题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道德评价标准。节目中不得讨论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取向相悖的话题;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各婚恋交友类节目不得在节目中互相诋毁、攻击。
通知六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内容关
婚恋交友类节目要明确服务宗旨,环节设计应从增进男女嘉宾相互尊重和相互了解的目的出发,要有助于展现男女嘉宾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择偶观念,不得设计出位环节。节目要坚持真实原则,不得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事先安排话题人物,设计场上表现。
通知七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审查关
开办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台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审定播出内容,一律不得播出错误观点、低俗内容、不雅画面;不得以“原生态”为借口,对嘉宾的错误言论、失当行为,不作任何处理直接播出,为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炒作平台。
通知八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播出关
各婚恋交友类节目必须采取录播方式,一律不得现场直播;要严格执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对有问题的内容和错误的观点必须删除。
通知九 违反以上者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在婚恋交友类节目现场表现及社会反响差、公众批评多的嘉宾,其他婚恋交友类节目不得再邀请其参加节目,其他电视节目也一律不得邀请其担任嘉宾或评委,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网络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