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卫视多年前推出《玫瑰之约》后,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和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再度掀起相亲节目的热潮。观看《非诚勿扰》和《我们约会吧》的观众会有一个同样的感受,就是两个节目太像了。
“简直如出一辙,不过江苏台的《非诚勿扰》嘉宾语言上更犀利,可能更能抓住观众眼球。”24岁的研究生刘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据记者了解,在最近的收视率调查中显示,《非诚勿扰》的收视率一路攀升,在近期竟达到2%,高于同期播出的《我们约会吧》,甚至还高出了湖南卫视的王牌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0.5个百分点。
而就在《非诚勿扰》和《我们约会吧》同时热播之时,3月31日,湖南卫视却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了申诉,申诉《非诚勿扰》抄袭《我们约会吧》的节目形式,侵犯了湖南卫视的节目版权,要求广电总局进行调查。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指侵权
“这两档节目,就连播出的频次都一样。”刘辉说。据了解,《非诚勿扰》的播出时间为每周六、周日晚;《我们约会吧》则会在每周二、周三晚两次播出。
除了播出频次的雷同,两档节目在舞美场景、人物设置、环节设置、主持人设置和整体风格上都非常相似。
如果将两档节目的布景放到一起比较,可以看到相似的T形舞台,每个嘉宾背后的相似灯柱,甚至连摆放在女嘉宾面前的灯台都如此相似。而随着一段固定的音乐声响起,主持人登台,湖南台的主持人何炅轻松幽默,江苏卫视的主持人孟非则深沉稳重。
在节目环节的设置上,《非诚勿扰》和《我们约会吧》都打破了过去交友类节目传统的一组男嘉宾,一组女嘉宾,通过互动环节最终配对的形式。而是采用了十几到二十位的女性,对一位男嘉宾进行选择的全新模式,而选择的过程也通过几个认识的环节而迅速配对,如果没有选择成功男嘉宾将面临淘汰。
据记者了解,最早采用这种节目形式的是英国FremantleMedia公司的一档叫《Takemeout》的节目。
据湖南卫视总编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湖南卫视就已经与英国FremantleMedia公司洽谈引进《Takemeout》版权合作的事情。
然而,在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开播后不久江苏卫视就推出了《非诚勿扰》,并且收视一路攀升,甚至超过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有业内人士称,一直稳坐中国娱乐收视第一把交椅的湖南卫视坐不住了。
在向广电总局提出口头申诉后,湖南卫视新闻发言人李浩就公开表示,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剽窃了《我们约会吧》的节目创业,两档节目的舞美场景、人物设置、关键环节设置等等都大同小异,有明显的抄袭痕迹。“电视行业要自律。”李浩称。
而湖南卫视的一位舞美师则通过微博表示,湖南卫视之所以提出要对《非诚勿扰》模仿自己节目提出申诉,实际上是为了威慑浙江卫视昨晚开播的《为爱向前冲》。
对于湖南卫视的申诉,《非诚勿扰》的制片人王培杰称,抄袭指责不实,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是一档娱乐节目,而《非诚勿扰》是真人秀节目,两者的规则和呈现方式不一样。他表示,《非诚勿扰》的创意最早形成于2009年9月份,节目参考了国外十几个真人秀和相亲节目,但主要创意还是来自江苏卫视之前的《人间》节目和选秀节目《绝对唱响》的配对赛。
如此,《我们约会吧》中何炅会在开场白中说的一句话:“中国第一档真人秀交友节目”,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中国节目版权保护是新课题
“姑且不论湖南卫视提出申诉的动机如何,这种举动确实引发了业内对电视节目版权保护的重视。”北京律协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德成表示。
北京卫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编导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中国内地这几年娱乐节目可谓风生水起,但一方面娱乐节目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一方面又可以从娱乐节目中,找到国外电视台的当红节目中的影子。中国娱乐节目自发展之初,就有了“山寨”的雏形。1997年湖南卫视推出的《快乐大本营》明显有台湾综艺节目《超级星期天》影子。2005年火爆全中国的《超级女声》实则以美国的超级综艺节目《美国偶像》为蓝本。
真正让国内电视台意识到节目版权这个概念的,还是近两年国外电视台越来越多的版权合作。
据记者了解,《美国偶像》是美国人花了6700万美元的大价钱,从英国那里购得的版权,并且每年还要和英国同行分成。尽管该节目自播出以来异常火爆,每年这个节目的国际收入达到10亿美元。
也正是因为对知识产权保护得力,所以国外电视节目不乏常青树。日本富士电视台的科教娱乐类节目《危机一发SOS》自1992年开播至今,收视率一直稳居趣味竞赛节目冠军地位;法国电视台于1962年创办的体育娱乐节目《城市之间》至今已40多年,一直是法国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之一。
近两年,国内的电视台也积极与国外电视台进行版权合作。央视的《幸运52》最初就采取了购买英国原节目版权的形式发展而来;而央视的另一档体育娱乐节目《城市之间》就是与法国娱乐节目《城市之间》合作而成的。
“可以看出,这两年国内电视台对于引进娱乐节目版权越来越重视。并且也有一些国内原创的节目也把版权卖到了海外。”李德成说。去年3月泰国正大集团与湖南卫视、北京世熙传媒签署了《挑战麦克风》第一季节目模式的销售协议,这是中国电视50年来首个销往海外的原创电视节目模式。
缺少相对应的法律
然而,与国内电视节目版权意识日益增强形成对比的,是国内目前尚不完善的配套法律。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大中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于电视栏目结构形式的保护,目前还没有与之相应的法律,可谓处于法律盲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就栏目模式而言,商标法肯定不太适用,专利保护条例一般适用于技术领域,法律规定需要在形式上有一个专属的程式,而电视栏目却很难有固定模式。”李大中说。
对于电视节目的版权,究竟何处是侵权界限?很多国外的法律也难以界定。
据记者了解,迄今世界各国仍然没有一个通行的电视节目版式版权保护法。就连自称电视节目版权保护非常完善的欧洲也直到2001年4月才在法国戛纳成立了第一个欧洲电视节目版式版权协会,但该组织仅是一个在版权纠纷各方之间起斡旋、协调作用的民间机构,而非官方的、具有法律权限的机构。
如何对一个好的电视节目进行版权保护?这也许是处于日益激烈竞争中的电视人最想问的问题。
曾经火爆荧屏的《超级女声》就将其徽标和超女娃娃进行了版权登记。当其再想就整台晚会进行版权登记时,得到的答复是对于整台晚会想要进行版权登记,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文字脚本,或者是录像带才能予以登记。然而,由于《超级女声》节目更新很快,每期都有不少变化,缺乏相对固定性,因此无法登记。
早在2001年8月,北京电视台游戏栏目《梦想成真》制作方就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节目形式专利权保护,但被拒绝受理。国家专利局的理由是,电视节目形式专利申请尚无先例。据记者了解,这是中国电视节目制作方首次试图申请节目形式专利权。
对于这种法律困境,李大中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国外娱乐产业以重复为耻,以创新为荣。模仿的东西,收视率也不可能高。在中国,这种趋势也在慢慢出现。最终,这种现象将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的逐步成熟而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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