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的日子很累,如果时间能回去,我不会选择逃。”躲藏了17年的朱世芳(图)感慨道。朱世芳原是山东省五莲县松柏农村信用社的出纳,他用发令枪杀害信用社主任王某,理由是自己的妻子被对方强奸,举报无果。此后,朱世芳与妻子郭培花开始逃亡。2008年,在徐州落脚的朱世芳动手打伤邻居,暴露行踪,警方最终在青岛将他抓获归案。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朱世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此后,最高法未核准死刑裁定。去年8月31日,日照中院再次认定朱世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朱世芳再次上诉。今年4月10日,日照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已审结完毕,递交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仍在山东高院进一步审理中。
陈年旧案
1993年初
质问领导为何强奸妻子
1991年,现年54岁的朱世芳在山东省五莲县松柏农村信用社做出纳。经信用社主任王某批准,朱世芳的妻子郭培花也被调入信用社,负责烧锅炉。朱世芳夫妇带着儿子一起住进了信用社的宿舍。
据郭培花说,1992年11月的一天晚上,丈夫出差到潍坊市考职称,王某来到家中,以威胁辞掉二人工作为由将她强奸。起初,因为害怕丈夫丢掉工作,她并未将此事说出。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朱世芳因打牌被王某的手下打得鼻青脸肿,郭培花听后哭着告诉丈夫自己的遭遇。
次日,朱世芳便去找王某理论,王某并不承认强奸郭培花。此后,朱世芳到上级农村信用社举报,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据郭培花说,王某得知此事后,开始在工作中变本加厉地为难朱世芳,他先将朱世芳分房的资格取消,而后将他调至极其偏远的地方上班,朱世芳自此产生了报复王某的想法。朱世芳到镇上买了两把发令枪和一把钢珠枪,并用近一年的时间偷偷在外面练习射击。